东莞市要建1.5万个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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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昨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梁维东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节约能源“十三五”规划》等多个重大事项。根据《规划》,东莞市“十三五”节能任务为单位GDP能耗下降19.3%、年均下降4.2%,到2020年单位GDP能耗下降到0.362吨标准煤/万元。

会上,梁维东还指出,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着眼未来,推动传统产能转型升级,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坚定不移地推动节能减排。

单位GDP能耗要降19.3%

据了解,“十二五”时期,全市以重点节能项目为抓手、以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为着眼点,推进结构节能、管理节能和技术节能向纵深发展。据统计,2011年到2015年,东莞市单位GDP能耗下降19.5%,年均下降4.25%,超额完成省下达节能任务,单位GDP能耗累计降幅位居全省首位。

为了深入实施**驱动发展战略和绿色发展战略,东莞市以广东省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东莞制造2025、绿色制造工程五年行动计划为指导,编制了《东莞市节约能源“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东莞节能任务为单位GDP能耗下降19.3%、年均下降4.2%,即单位GDP能耗从2015年的0.448吨标准煤/万元,下降到2020年的0.362吨标准煤/万元。

为实现上述目标,《规划》也对全市节能任务进行分解,并对各镇街、园区下达具体节能任务目标,其中,中堂、麻涌、洪梅、长安四镇“十三五”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均在20%以上。

同时,工业领域方面,全市将严格执行行业能耗限额、标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评等制度和评价办法,确保全市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20%以上。

新住宅车位要配充电设施

值得一提的是,在交通领域节能方面,《规划》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配建做出了明确的要求。“十三五”期间,东莞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新建商业服务建筑、旅游景区、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位等场所,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25%的比例配建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已有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的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20%的比例逐步改造或加装基础设施。

与此同时,《规划》明确提出,今后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其中,2016~2018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约170个、分散式充电桩约15000个,加快形成多层次的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体系。推动实施大型港口岸电节能及港口设施照明的节能改造工程。

将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

根据《规划》,“十三五”期间,东莞将通过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调整挖掘结构节能潜力,通过推动工业节能、提高交通能效、加强建筑节能、推广节能低碳生活及提高农业能源效率等方面**挖掘技术节能潜力,通过打造一套覆盖“企业—镇街—市级”三个层面的能效提升管理链,逐步实现能源的精细化管理,**释放管理节能潜力。

《规划》强调,“十三五”期间,东莞将以能源消费强度和能源消费总量“双控”机制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着力优化产业和用能结构,推进技术进步和体制**,提高能源生产和使用效率。

《规划》还提出,“十三五”期间,东莞将努力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节能减排工作格局,**推动东莞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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