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国资监管重心从管企业转向管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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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黑龙江省国资委发布消息称,《黑龙江省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日前经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审议,并通过省委深改组审定。这标志着黑龙江省国资委正在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

《实施方案》围绕服务国家战略目标和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结合黑龙江省特色,推动国有资本向粮食、绿色食品、石化、煤炭、装备制造、石墨烯、煤化工、生物质能源、智能机器人制造等黑龙江省优势传统产业、高新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互联网+”模式集中。

据了解,作为我国*早的能源基地之一,黑龙江省长期以煤、油为支柱产业。此后,黑龙江省提出十大产业战略,在发展煤化石化、矿产经济等传统产业之外,大力发展新材料、新能源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在调整优化监管职能方面,《实施方案》提出了具体措施:强化管资本职能,落实保值增值责任;加强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精简监管事项,增强企业活力;整合相关职能,提高监管效能;**加强党的建设,强化管党治党责任。

据黑龙江省国资委主任韩冬炎介绍,黑龙江省国资委职能转变围绕“放管结合”这一主线,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改进国资监管方式;突出管资本的重点职能,加强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转变职能在“放”的方面取消一批、下放一批、授权一批监管事项,移交一批公共管理事项;在“管”的方面突出依法监管、突出管资本重点职能、突出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突出加强党的建设。

国资委由过去直接管理企业为主转变为以管资本为主,是由向市场经济管理方式的重大职能转变。**加强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是国企改革发展的前提和底线。今年1~8月,黑龙江省国资委14户出资企业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出资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67亿元,同比增加75.5亿元,增长25.9%,完成全年收入目标549亿元的65.1%。

按照这次监管职能转变要求,《实施方案》监管方式和手段改进为“强化依法监管、实施分类监管、推进阳光监管、优化监管流程”,更多采取法治化、市场化和信息化监管方式,提高监管合规性、针对性、时效性。《实施方案》还精简调整了黑龙江省国资委监管工作事项,梳理出15项拟取消、下放、授权的监管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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