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调整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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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正式发布 《浙江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额一览表(2016年调整)》,标志着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正式启动。政策根据农业部 “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的总体要求,遵循 “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进行了适当的调整优化。

补贴范围上,进一步突出补贴重点,取消适用性不强的翻转犁、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等5个品目,适应秸秆综合利用和节水灌溉需要新增热风炉 (燃料为生物质成型颗粒)、离心泵等2个品目,调整后的补贴范围共有11大类34个小类81个品目。补贴额度上,适当调低果蔬烘干机、微灌设备、灌溉首部等产品的中央补贴额,将实行省级累加补贴的水稻插秧机、谷物烘干机的补贴比例从60%调低到40%和50%,着力减少农户购机盲目性,提高补贴机具使用效率。同时,突出**优补,对自走式喷杆喷雾机、精量穴直播机等品目根据配置设定不同补贴额度。补贴对象和补贴程序保持不变。 (董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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