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部门应对辖区内所有玻璃幕墙进行统计,掌握数量、年代和类型等基本情况,并建立专门的管理档案。排查中发现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应于7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此次检查分为两个阶段:玻璃幕墙建筑的产权人应于5月31日前对既有玻璃幕墙进行自查;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开展抽查,重点抽查高层建筑、人流密集区域、青少年或幼儿活动公共场所以及有**隐患投诉的玻璃幕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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