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2017年度相城区企业工程技术
研究中心申报指南
为进一步推进相城区科技型企业研发能力建设,培养企业研发机构梯队,特组织开展2017年度区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我区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按照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的“五有”标准(有场地、有人员、有投入、有装备、有业务研发能力),其中申报单位主营产品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有固定的研发场地,配备必须的分析试验仪器设备;拥有专业专职研发队伍;具有稳定的研发投入,年投入研发经费不低于销售收入的2%;有明确的研发方向,拥有一定的自主知识产权。
二、组织方式
各项目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严格把关,认真对照申报材料原件进行审核。
三、项目起止时间
项目开始时间为2017年7月1日,结束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前。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