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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科技合作贡献奖申报书》填写说明

《苏州市科技合作贡献奖申报书》填写说明

    

1、《苏州市科技合作贡献奖申报书》是苏州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的基本技术文件和主要依据,必须严格按规定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如实、**填写。

2、《从事工作及专业》:从事工作所属的行业、技术领域及专业,已离任的应填写离任前从事的工作及专业。

3、《工作单位》:已离任的应填写离任前工作单位,并注明离任。

    4、《对苏州科技发展的主要贡献》:应详细写出合作形式、合作内容、合作效果。

合作形式:是指同本市法人组织或公民开展技术合作的形式,包括科技交流、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传授先进技术,管理知识、培养人才、合作论文(论著)、建立合作关系,开辟交流渠道等。

合作效果:是指应详细填写被推荐人在同我市的法人组织或公民合作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或引进科技成果、**技术;向我市法人组织或公民传授先进科学技术、培训人才,促进我市与外地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高新技术企业的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所作的贡献。

5、《推荐单位意见》指推荐单位对被推荐个人的审查意见,写明推荐理由,由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6、附件:

⑴ 技术评价证明:同我市的法人组织或公民合作进行科学研究、开发的,应提供技术评价证明,如合作项目立项情况、合作论文(论著)发表情况、合作论文(论著)被引用情况、共同发明所取得的发明**证书、技术检测报告、对合作完成的项目的评价意见等。

   (2)效果证明:向我市的法人组织或公民传授先进技术、培训人才的应由接受培训的单位提供本单位受训科技人员情况证明。科技投资的应由受益单位提供本单位的有关证明。

   (3)应用证明:指合作方在科研或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的过程中,对所取得的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提供的证明。提供先进设备的,由合作方提供设备使用情况证明。

   (4)其它证明:指合作完成的成果属药品、食品、农药及环保等特殊行业,需提供有关管理部门出具的审批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