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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政府补贴千万,助力企业**换贷款

近日,青岛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千帆计划”,加快推进中小型科技企业发展的意见》(青政发[2014]32号)要求,市科技局、市财政局、青岛保监局联合出台《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权质押贷款资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的出台,开创国内**权质押保险贷款的“青岛模式”。为缓解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开辟了新路径。

《实施细则》自2015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4600家中小微企业的需求

截至目前,我市拥有科技型中小企业4600家,占全市中小企业的2.7%,而南京和天津分别为10%、15%,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少、发展慢已成为我市**发展的制约因素。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缺乏可供抵押的固定资产和银行贷款资信,难以获得金融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虽然缺少资产上的积累,但在技术上有优势,如果凭借其拥有的**就可取得贷款,对这些弱势的中小微企业无疑就是注入了发展的动力。由此,市科技局、市财政局、青岛保监局、市知识产权局经过多方调研、讨论,研究出台了《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权质押贷款资助实施细则》,采取了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帮助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实施细则》以拓宽融资渠道,化解融资风险为目标,开创了以保险撬动**质押贷款的新模式,由保险机构、担保机构和银行三方共同承担融资风险,大幅降低了商业银行的放贷风险,提高了银行以**为质押向企业提供贷款的积极性。为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激发各方参与**质押的积极性,《实施细则》提出了“四补”政策:一是对**质押贷款给予50%的贴息资助;二是对三年的保险费给予部分资助;三是对参与**评价的中介机构给予激励;四是对质押**处置发生的**评估费给予50%资助。通过以上政策的落实,显着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

一方面,《实施细则》改变了风险转移由政府资金托底的传统做法;另一方面,采取了保险费资助递减的方式,引导企业按市场化模式融资。此外,《实施细则》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整合知识产权咨询服务机构和保险经纪公司等中介服务资源介入**质押融资工作,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高效、快捷的专业服务。

拟再扩大“千帆计划”企业数量

市知识产权局局长李天传表示, 《实按照施细则》所指的**权质押贷款是“千帆计划”内中小微企业以其合法有效且可以转让的**权出质贷款。我市现有纳入“千帆计划”的企业有907家,近期,有关部门根据相关标准,拟再次扩大“千帆计划”企业的数量。《实施细则》规定,对贷款企业进行**评价的中介机构,每签订一个服务合同给予3000元服务费资助,银行放贷后再给予3000元服务费资助;每家贷款企业年度内可享受保险费资助的贷款额度*高不超过500万元,*多可获得三年的保险费资助,**年资助80%,**年资助60%,第三年资助40%,每家企业年度内享受保险费资助*高不超过8万元;对贷款企业按贷款年利息的50%给予贴息资助,享受贴息资助的贷款额度*高不超过500万元,单一企业年度内享受贴息资助*高不超过20万元。贷款贴息资助资金应当于贷款本息还清后申请,申请时应提供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质押登记的**权质押合同、还贷本息凭证;对为出质**进行处置而发生的**评估费按确认发生额的50%给予资助,且单项评估费资助*高不超过3万元。申请时应提供评估合同、**权评估费的凭证。

担保、保险、银行三家共担风险

“**质押是以企业固定资产和原有的资信来做保障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刚起步,往往没有固定资产,也没有在银行贷款的信用,如果能够通过一个**来获得贷款,使他取得发展的**桶金,那是非常重要的”.李天传表示,过去银行一家靠**来给企业贷款的风险就集中在银行一家。采取了担保、保险、银行三家共担风险的模式就大大减少了银行所承担的风险,这个青岛市率先来探索推进的模式(三家共担风险模式)目前在国内尚属头个。

助推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是实施“三创”战略和**机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工作。通过“四补”从政府拿出来的真金白银给企业实实在在降低融资费用,降低成本。李天传表示,按照国家为**保险质押批的保险额度,今年是3亿元人民币。通过落实“四补”,政府预计需要补贴1200万元~1300万元。

原作者: 付山y|来自: 青岛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