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办法》,对逾期1个月的贷款,启动代偿程序,按借款小微企业贷款逾期发生的先后顺序,先以助保金进行代偿。对于助保金代偿不足部分,由合作银行和风险补偿金各按50%比例承担代偿责任。在实施助保金和风险补偿金��偿后,合作银行应及时对相关企业进行追偿。追索回的资金或企业恢复还款收回的资金在抵扣追索费用、违约金后,先偿还银行债权,剩余部分按代偿比例补回风险补偿金和助保金所承担的损失。
原作者: kim-possible|来自: 泉州网-泉州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