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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律师才是真正唯利是图的生意人?

曾经入选过「美国100位*有影响力的律师」金榜的李拜克,担任过升阳计算机(Sun Microsystems)、网景(Netscape)、甲骨文(Oracle)、苹果(Appple)、网威(Novell)等知名科技厂商的法律顾问。在他这篇揭露现实的「**的荒谬」一文中,**巨人如IBM,都成了美国荒谬**申请制度下不折不扣的「恶霸」企业。

    为了突显**战争的血淋淋,李拜克举出自己代表客户升阳计算机和IBM谈判的亲身经验。当时已是「**工厂」的IBM,一口气摆开14位律师的大阵势,涌进当时规模仍很小的升阳公司。在会议室中,一位穿着深蓝西装的IBM代表举出洋洋洒洒的报告,警告升阳已经侵犯了IBM拥有的7项**。

    轮到升阳反击的时候,李拜克和代表升阳的其它科技律师,拿起笔在白板上画下各种图表公式,有力的将IBM的指控一一击破,一阵口沫横飞后,「升阳派」的结论是:在七个IBM指控侵权的**中,只有一个有可能在法庭成案;而且就算诉诸法律,这**的侵权案也不会胜诉。

    然而,IBM的代表们面对这场精彩的答辩,面无表情、一动不动。在一阵尴尬的寂静后,为首的律师冷冷地开口:「好吧,或许你们真的没有侵犯这7个**,不过我们有1万个**,你真的希望我们回总部找出7个你们的确有侵权的**吗?还是你们干脆省点事,直接付我们2千万美元?

    这个故事的结局是,双方讨价还价后,升阳决定花钱消灾,IBM律师团则前往拜访名单上下一个倒霉的猎物

    「IBM vs. Sun」的故事翻板,几乎每个礼拜都在上演。李拜克认为,制度的荒谬莫过于此:**的初衷是为了鼓励**、保护智能财产,但在**创造的价值多半来自于权利金而非产品的趋势下,研发创意非但没有被激发,有时反而会被少数有财势的大公司谋杀。

    面对许多人质疑科技大厂**封锁或打压,让许多厂商无法公平竞争时,仍然有人认为,这反而是刺激厂商成长**的*好方式。「就好象失火时遇上门打不开,自然会想办法打破窗户找生路。台湾的科技产业不也是这样走过来的。」

    

    这是老文章,2003年的,这个链接的*后部分,10多年过去了,愈演愈烈,像中国正泰这样有良知的企业,又有几个?

    

    看其中水娃言论,我们的**律师和**代理人是有职业操守的,绝不是美国那种无耻小人,哼哼。

原作者: wanwansuisui|来自: 思博知识产权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