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日本特许厅关于延长**审查高速路试点的联合意向性声明》,中日PPH试点自2015年11月1日起延长三年,至2018年10月31日止,有关要求和流程不变。
原作者: 国家知识产权局|来自: 国家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