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司新闻 >

公司新闻

中丹、中葡**审查高速路试点将自2016年1月1日起延长

国知网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丹麦**商标局、葡萄牙工业产权局分别于2013年1月1日、2014年1月1日启动**审查高速路(PPH)试点,两项PPH试点均至2015年12月31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丹麦**商标局关于延长**审查高速路试点的联合意向性声明》,中丹PPH试点将自2016年1月1日起延长三年,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有关要求和流程不变。

根据中葡两局共同决定,中葡PPH试点将自2016年1月1日起延长三年,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有关要求和流程不变。(陈少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