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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设立**奖*高可奖3万元

本报讯 宿迁市日前发文设立**奖,并成立**奖评审委员会。每两年评审一次,*高可获得3万元奖励。采取自荐或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报。市**奖分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分别奖励30000元、10000元和5000元。来源: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