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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我国**法适当延长**药的有效**保护期

国内人大代表、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执行官丁列明 (中国经济网记者裴小阁 摄)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1日讯(记者 杨淼 专栏)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提高我国**能力、建设**型国家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国内人大代表、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执行官丁列明表示医药产业是典型的**驱动型高新技术产业,制药企业的竞争归根到底是**能力的竞争。

他认为,作为医药企业,就应该不断提升自己的**升级。他对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首先就是要结合市场,市场导向来**。因为企业很明确,*后要在市场上实现价值,实现良性发展,不可能有几个**就完成任务,企业*后要有产品,在市场上实现它的价值,企业必须要市场导向来**。”

丁列明认为一个企业进入市场就要把**的要素集聚起来,而且依据产品开发的国家要求,每一步有机结合起来完成这个系统的开发过程。

当然,除了企业自身**升级的提升是不够的,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到,药品关系到人类健康和**,其上市批准条件非常苛刻,造成**药与一般**产品在享受**保护带来的市场独占时间上存在很大的差异。虽然**药同样享受20年的**保护期,但是**药相关的**通常在新单体筛选时就已经申请,其后要进行漫长的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和审批工作。据了解,一般而言,新药研发和审批过程往往需要消耗12-15年时间,这就使得**药上市后的“有效**保护期”很短,加上市场准入的重重障碍,在其刚完成市场培育开始获利时**也就基本到期了。客观上消减了企业的利润,甚至影响到巨额研发成本的回收,大大影响了企业创制新药的积极性。


对此丁列明表示,国家统一审批**药,每年报的项目上万,甚至几万,这些项目水平参差不齐,应当减少一些不必要的申报。他建议过,通过市场机制,通过标准的改革,把门槛提高,减少重复申报,减少一些无效的申报。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法修订已经提上日程,“十三五”期间是我国医药产业做大做强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国制药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阶段,丁列明希望我国的**法也要结合**药的研发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为此他建议适当延长**药的有效**保护期,建立部门间的**保护联动机制、完善相应的配套法律法规等相关措施来促进医药企业的**升级。

丁列明,男,现任国内人大代表、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执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