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广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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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收费标准一览表
国家知识产权局**收费标准一览表
国内部分(人民币:元)
(一)申请费 全额
减缴比例
85%
减缴比例 70%
1.发明** 900 135 270
印刷费 50 不予减缴 不予减缴
2.实用新型** 500 75 150
3.外观设计** 500 75 150
(二)发明**申请审查费 2500 375 750
(三)复审费
1.发明** 1000 150 300
2.实用新型** 300 45 90
3.外观设计** 300 45 90
(四)著录事项变更手续费
1.发明人、申请人、**权
人的变更
200 不予减缴 不予减缴
2.**代理机构、代理人委
托关系的变更
50 不予减缴 不予减缴
(五)优先权要求费每项 80 不予减缴 不予减缴
(六)恢复权利请求费 1000 不予减缴 不予减缴
(七)无效宣告请求费
1.发明**权 3000 不予减缴 不予减缴
2.实用新型**权 1500 不予减缴 不予减缴
3.外观设计**权 1500 不予减缴 不予减缴
(八)强制许可请求费
1.发明**
300
不予减缴 不予减缴
2.实用新型**
200
不予减缴 不予减缴
(九)强制许可使用裁决请求费 300 不予减缴 不予减缴
(十)**登记、印刷费、印花税
1.发明** 255 不予减缴 不予减缴
2.实用新型** 205 不予减缴 不予减缴
3.外观设计** 205 不予减缴 不予减缴
(十一)附加费
1.**次延长期限请求费每
月 300 不予减缴 不予减缴
再次延长期限请求费每月 2000 不予减缴 不予减缴
2.权利要求附加费从第 11 项
起每项增收 150 不予减缴 不予减缴
3.说明书附加费从第 31 页起
每页增收 50 不予减缴 不予减缴
从第 301 页起每页增收 100 不予减缴 不予减缴
(十二)中止费 600 不予减缴 不予减缴
(十三)实用新型**检索报告费 2400 不予减缴 不予减缴
(十四)年费 全额
1.发明**
1-3 年 900 135 270
4-6 年 1200 180 360
7-9 年 2000 300 600
10-12 年 4000 600 1200
13-15 年 6000 900 1800
16-20 年 8000 1200 2400
2.实用新型
1-3 年 600 90 180
4-5 年 900 135 270
6-8 年 1200 180 360
9-10 年 2000 300 600
3.外观设计
1-3 年 600 90 180
4-5 年 900 135 270
6-8 年 1200 180 360
9-10 年 2000 300 600
注:授权后六年的年费可以享受减缴。
(十五)年费滞纳金
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 1 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 5%计算。
PCT 申请国际阶段部分(人民币:元)
(一)传送费 500
(二)检索费 2100
附加检索费 2100
(三)优先权文件费 150
(四)初步审查费 1500
初步审查附加费 1500
(五)单一性异议费 200
(六)副本复制费每页 2
(七)后提交费 200
(八)滞纳金
按应交费用的 50%计收,若低于传送费按
传送费收取;若高于基本费按基本费收
取。
(九)国际申请费
1.国际申请用纸不超过 30 页的 相当于 1330 瑞朗的人民币
2.超出 30 页的部分每页加收 相当于 15 瑞朗的人民币
(十)手续费 相当于 200 瑞朗的人民币
注:1. 9-10 项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代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收取的费用,收费标准按
受理局确定的国际申请日所在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计算。
2. 国际阶段费用的减缴:
如果国际申请的提出按照并符合行政规程的规定,国际阶段收费标准中 3 和 4 项
所需支付的费用总额减少标准为:
2.1 如果使用电子方式(通过 CE-PCT 网站、CE-PCT 客户端、PCT-SAFE 软件)提交
国际申请,国际申请费的减缴:
a. 如果使用电子方式提交国际申请,且满足行政规程第 7 部分和附录 F 的要求
b. 但以电子方式提交的说明书、权利要求和摘要未采用字符代码格式,可减缴
CHF200 的费用;
c. 若以电子方式提交的说明书、权利要求和摘要均采用字符代码格式,则可减缴
CHF300 的费用。
2.2 如果国际申请的所有申请人是自然人,且所有申请人均属于国际局发布的符
合国际局发布的费用减免条件国家清单(国际局发布的清单可从
http://www.wipo.int/pct/en/fees/index.html 获得)中所列国家的国民和居民,国
际申请费和手续费可减缴 90%。我国(包括大陆、台湾、香港和澳门)在此列。
PCT 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部分(人民币:元)
(一)宽限费 1000
(二)改正译文错误手续费(初审阶段) 300
(三)改正译文错误手续费(实审阶段) 1200
(四)单一性恢复费 900
(五)改正优先权要求请求费 300
注:1.进入国内阶段其他收费依照国内申请标准执行。
2.国家阶段费用的减缴
2.1 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受理的国际申请在进入国家阶段时免缴申
请费及申请附加费。
2.2 由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国际检索报告及**性国际初步报告的国际申
请,在进入国家阶段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免缴实质审查费。
2.3 由欧洲**局、日本**局、瑞典**局三个国际检索单位作出国际检索报
告及**性国际初步报告的国际申请,在进入国家阶段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只需
要缴纳 80%的实质审查费。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人民币:元)
(一)布图设计登记费 2000
(二)布图设计登记复审请求费 2000
(三)著录事项变更手续费 100
(四)延长期限请求费 300
(五)恢复布图设计登记权利请求费 1000
(六)非自愿许可使用布图设计请求费 300
(七)非自愿许可使用布图设计支付报酬
裁决费 300
注:1.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时,还应缴纳印花税 5 元,因此合计为 200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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