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化加快推动四川农机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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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四川省农机化发展速度加快,农机企业发展态势持续向好。农机销售共达33亿元,实现当年利润3.5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0%、30%左右。;农机生产企业技术不断**,"四川造"产品得到市场的肯定;市场"走出去"战略初见成效,有了新突破。

  

  四川农机化发展势头良好

  

  近年来,四川农机化发展呈现良好势头,农机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农机化水平加快提升,农机服务方式加快转变,农机基础设施加快建设。

  

  据四川省农业厅副厅长牟锦毅介绍,2011年全省各级农业部门立足大农业发展大农机,农机发展成效显着,主要表现为:农机装备水平不断提高,结构不断优化。去年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3426万千瓦,比上年增长8.6%.新增大中型拖拉机16400台,新增插秧机1305台,新增收获机械3408台;农机化水平加快提升,薄弱环节明显突破。全省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35.84%以上年提高了5.2%.水稻机收面积**突破千万亩大关,完成1110万亩,比2010年增长了23%机收率达到27.9%.

  

  与此同时,农机服务方式加快转变,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全省有农机专业合作社527个,比上年增长25.8%机具总数3.7万多台套。农机大户进一步发展,达到1万多个。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机大户完成农机田间作业占全省农机田间作业量20%;农机基础设施加快建设,社会效益较为明显,全年修复提灌机械8.7万台次92万千瓦,超年度计划30%改造电灌站2320处,新建提灌站621处。按照"进组、入院、到田、联网"要求,建设机耕便民道2.8万多公里,比去年增加142%.

  

  四川省农机企业发展态势持续向好

  

  农机销售收入持续上扬。2013年全省农机企业经营形势普遍好于上年。据对90家农机生产企业销售情况调查统计,2013年农机销售收入共达33亿元,实现当年利润3.5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0%、30%左右。

  

  市场占有稳定提高。截至2013年末,四川农机企业产品享受国家农机购机补贴资金2.1亿元,占购机补贴资金总额的30%;补贴四川企业产品14.6万台(套),占补贴机具总量的34%.享受国家农机购机补贴产品的资金额度和机具总量均高于上年。

  

  技术优势明显增强。受市场经济、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生产需要促使,农机生产企业不断调整生产品种、改进生产工艺、加大技术**、加快产品研发,一批在四川以至**具有初步优势的"四川造"农机产品得到市场和农民群众的欢迎和认可。如四川川龙拖拉机公司与洛阳一拖集团合作生产的东方红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成都刚毅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自主开发的小型稻麦联合收获机,德阳金兴农机制造有限公司自主开发生产的大中型稻麦、油菜收获机等。2013年四川省农机企业获取国家和省级新增支持推广目录产品11大类223个。

  

  "走出去"战略初见成效。全省农机企业"立足四川、服务**、面向世界"大力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2013年,成都市刚毅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型稻麦联合收割机,出口菲律宾等东南亚国家3000多台,一举填补了四川省乃至**小型联合收割机出口的"空白".同时该企业拟在乌干达合资建厂,目前相关事宜正在紧锣密鼓筹备中。德阳市金兴农机制造有限公司研发生产的稻麦、油菜联合收割机,2013年**走出**,在伊朗、斯里兰卡、印度尼西亚等国销售126台。四川川龙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大中型拖拉机在印度等东南亚国家的销售也稳步增加。

  

  2015年四川农机化发展情况预测分析

  

  为加快推进四川省农机化发展进程,四川省农业厅、财政厅、发改委联合下发《关于启动实施"农业机械化示范县建设工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了全省农机化示范县创建工作。通过四年时间(2012~2015年),力争建设"602"个农机化示范县。

  

  示范县建设以实现"三个突破"为重点(即在区域上实现平原地区农机化**突破、在作物品种上实现水稻生产机械化率先突破、在薄弱环节上实现机械化育插秧重点突破),以提高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为目标,以点带面,加快推进全省农业机械化。到2015年,平原地区示范县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5%以上;丘陵地区和攀西地区示范县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5%以上。示范县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实现全程机械化。

  

  《通知》要求,示范县建设务必突出四个重点:一是着力提高农业机械装备水平。平原地区示范县要建成2个万亩以上水稻全程机械化核心示范区;丘陵地区示范县要建成1个万亩以上水稻全程机械化核心示范区;藏区示范县要建成千亩以上的青稞或马铃薯全程机械化核心示范区。二是加快培育农业机械化发展主体。平原地区示范县每个乡镇建成2个以上农机专业合作社,丘陵地区和攀西地区示范县每个乡镇建成1个以上农机专业合作社。三是科学建设水稻集中育秧场500亩以上。四是完善农业机械化基础保障。搞好高标准农田和机耕便民道、机电提灌设施建设。

  

  《通知》对示范县建设的责任主体和评估考核提出了明确要求。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农机化示范县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示范县建设方案的制定、实施等。市(州)农业(农机)部门负责示范县建设的指导、督促。省农业厅负责示范县建设的组织、指导、检查和考核。示范县建设实行年度考核、动态管理。对考核合格的,报省政府分批命名;考核不合格的,次年取消示范县资格。

  

  《通知》要求各示范县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扶持、强化机艺联动和完善服务保障,切实推进示范县创建工作。2012~2013年主要是构建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初步完成核心示范区、集中育秧场的建设;抓好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培育,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每年有较大幅度的提高。2014~2015年主要是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增强发展主体能力、强化农机基础保障、建立长效发展机制,**完成示范县建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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