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本规程用于指导操作者正确操作和使用设备。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指导本公司空气锤的操作与**操作。
3管理内容
3.1 操作规程
3.1.1 操作者必须熟悉机床操作顺序和性能,严禁超性能使用设备。
3.1.2 操作者必须经过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3.1.3 开机前,按设备润滑图表注油,检查油路是否畅通。
3.1.4 操作手柄应放在停位,启动电机空转5分钟后,方可操纵手柄,应先轻锤打击,听从掌钳者指挥。
3.1.5 工作结束时,锤杆轻放,锤头与锤砧之间加垫木块,操纵手柄应在停位。
3.1.6 关闭机床电控总开关,关闭电控柜空气开关。
3.1.7清洁机床,按设备润滑图表注油。
3.2 **操作规程
3.2.1 上班前应正确穿戴劳保用品。
3.2.2 班前要检查锤头、操作杆等各部件有无松动、裂纹、损坏,润滑系统是否良好,有异常应停机检修。
3.2.3 听从主钳手的指挥,坚持“三不打”原则。
3.2.3.1 冷铁或空锤不打;
3.2.3.2 模具夹不紧、放不正、有危险不打。
3.2.3.3 乱指挥,信号不明不打。
3.2.4 工作场地应平整、无杂物,锻件要放在指定地方,不准乱放或堵塞通道。
3.2.5 调整设备,特别是多人调整修理时,要相互照顾,需要点动或开动时,要通知每一个工作者,否则不准开动,并在开关处挂“禁止合闸”警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