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将对建筑起重机械实行备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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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随着安徽省芜湖市建设的进行,大型建筑起重机械在建筑工地使用越来越广泛。为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日前,芜湖市建管处规定,自7月起,市区范围内QTZ40型塔式起重机的安装使用高度控制在11层以下且不超过36米。

  目前在芜湖各建筑工地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多达3000余台。按照建管处的*新要求,芜湖将对建筑起重机械实行备案制度,掌握基本动态,要求从事建筑起重机械租赁的单位必须在芜湖有固定办公场所,外地进芜企业须成立分公司,且要有满足租赁服务要求的场地和特种作业人员。

  此外,鉴于QTZ40塔机事故率高、**系数低,芜湖规定将逐渐淘汰限制使用,自今年6月起,芜湖市区范围内QTZ40型塔式起重机的安装使用高度控制在11层以下且不超过36米。超过一定使用年限的塔机必须安装**监控设备;物料提升机使用高度控制在11层以下且不超过36米。物料提升机和施工升降机的楼层停靠门,要安装联锁装置和楼层呼叫系统以及重量限制器,未安装的机械设备不得投入使用;高处作业吊篮在使用前,须经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汇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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