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能源局发特急文件放缓燃煤火电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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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消息,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特急文件,督促各地方政府和企业放缓燃煤火电建设步伐,以应对目前日益严重的煤电产能过剩局面,以期化解由此带来的能源行业运行风险。

上述文件中化解煤电过剩的具体措施包括:建立风险预警机制;严控煤电总量规模;有序推进煤电建设;加大监督管理处理力度。这4项工作试图以长期、中期和短期结合的方式化解过剩。

风险预警机制将定期发布分省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提示,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根据电力供需变化趋势与煤电风险预警提示及时调整相关措施;预警提示对外将给国土、环保、水利等部门以及银行业等金融机构提供参考依据,即在为煤电项目办理核准及开工建设所需支持性文件、发放贷款时,根据风险预警提示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对上,则是为中央提供政策参考依据。

此外,严控各地煤电新增规模。能源主管部门将针对不同地区采取不同的严控政策。针对当前宽松的用能形势,文件提出在过剩严重的区域,须取消、缓核、缓建一大批煤电项目,其中,在电力盈余的13省(区)暂缓核准项目,15省(区)须缓建自用项目。

此举相当于是能源主管部门为电力需求增速放缓背景下火电的逆势“大跃进”踩下了急刹车。两会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努尔?白克力曾表示,国家能源局将坚决遏制其煤电的发展,不会给该省下达哪怕是1千瓦的煤电装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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