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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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一、会议的召开和股东的出席情况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5月27日9:00,在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588号"上海国家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化基地"技术中心楼109室报告厅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0,974,7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809%。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顾正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十项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0,974,7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4月26日登载的公司《2013年度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0,974,7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4月26日登载的公司《2013年度报告》。

3、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0,974,7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14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神开股份第三届董事会**次会议决议公告》。

4、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0,974,7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14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神开股份第三届董事会**次会议决议公告》。

5、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0,974,7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14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神开股份第三届董事会**次会议决议公告》。

6、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50,974,7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14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0,974,7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14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神开股份第三届董事会**次会议决议公告》。

8、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0,974,7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14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4-022号公告

9、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工作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0,974,7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14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神开股份第三届董事会**次会议决议公告》。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0,974,7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14年5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神开股份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朱玉婷律师、李琳玲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神开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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