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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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达意隆;股票代码:002209)自2015年11月24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5年11月24日、11月25日发布了《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79、2015-080)。

鉴于公司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2月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81);2015年12月9日、12月16日、12月2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86、2015-087、2015-093),以上公告内容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公司拟向第三方发行股份(或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拟收购的资产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资产。自股票停牌以来,公司及各有关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启动了对重组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方案进行修改调整等。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工作量较大,还有大量工作需要进一步沟通、协商、确认,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公司无法按原计划在2016年1月1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并复牌。

为保证本次重组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组顺利进行,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月4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承诺争取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在2016年1月31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且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2月1日开市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在上述停牌期满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在上述累计停牌的3个月内,如公司仍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的,公司将提前提出申请延期复牌,如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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