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加快落后产能煤矿淘汰退出工作

分享到:
100
下一篇 >

记者从8月17日贵州省召开的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政策措施宣贯会上获悉,今年贵州将实现年产9万吨煤矿全部淘汰退出的目标。

根据贵州省煤炭去产能工作进度安排,2017年底前全部淘汰退出9万吨/年煤矿,2019年底前全部淘汰退出15万吨/年和21万吨/年煤矿。到2020年,全省煤矿全部为30万吨/年及以上。全省所有煤矿必须于今年12月底前完成兼并重组采矿权转让手续。凡未参与兼并重组和兼并重组未明确处置意见的煤矿,须于今年12月底前明确处置意见。

贵州省能源局局长张应伟在宣贯会上强调,今年是贵州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三年攻坚行动的**年,要全部淘汰退出9万吨/年煤矿,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张应伟要求,全省各级能源行业管理部门、各煤矿主体企业要迅速行动起来,确保今年9万吨/年煤矿全部淘汰退出。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再部署、再督促,要严格落实包保责任、领导干部要挂牌督办,确保11月底前完成所有9万吨/年煤矿关闭验收工作,准备好相关印证材料,随时准备迎接国家抽查。

为促进省内煤炭结构调整转型升级,贵州省近日还细化了煤炭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对实施智能机械化改造、淘汰落后产能、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煤矿予以奖补。在淘汰落后产能奖补政策上,对满足规定条件的关闭退出煤矿,尤其是开采范围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重叠的煤矿,实行差别化奖补标准,奖补标准将参照贵州省政府相关规定及2016年奖补资金实施情况。

贵州省2016年兼并重组关闭煤矿奖补标准为:关闭一处9万吨/年的煤矿奖补190万元,关闭一处15万吨/年煤矿奖补270万元,关闭一处21万吨/年煤矿奖补350万元,关闭一处30万吨/年煤矿奖补460万元。

此外,贵州省近日还简化了煤矿建设手续办理流程和时限,涉煤审批部门将按照“一矿一策”原则,逐矿指导企业制定改造升级时间表、路线图,建立台账,挂牌督办,督促煤矿加快手续办理和开工建设,及时协调解决煤矿在手续办理和生产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各级财政及行业管理部门将完善并切实落实涉煤相关优惠支持政策,发挥煤炭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和能源结构调整基金的作用,同时促进企业融资方式多元化,解决煤矿企业资金难题。

你可能感兴趣: 业界新闻 煤矿 煤炭 能源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