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所有火电单位全部取得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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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国电电力所有火电单位均已按国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获得排污许可证。

2016年12月23日,环保部连续发布《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及《关于开展火电、造纸行业和京津冀试点城市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自此**性的排污许可申领工作拉开大幕。

国电电力高度重视,根据文件要求及集团公司统一安排部署,立即开始行动,督促各火电企业学习政策、整理基础材料,各单位及时和各地环保部门对接,编制了详实的文件资料。国电电力寻求国电电科院进行技术支持,对已编制的文件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同时安排所有火电单位参加集团组织的排污许可制专题培训班,认真学习了排污许可制度。

经过周密而细致地安排,6月13日,东胜公司成为国电电力**家获得排污许可证的单位,并将推进的经验传播给其他火电单位,自此各火电单位陆续获得排污许可证,圆满完成了集团公司下达的按时取得许可证的任务。

国电电力历来重视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将环保设施纳入主设备同等重要地位进行管理,2016年,公司全年三大污染物达标排放率均大于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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