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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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873号)核准,于2013年8月向控股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102,040,816股,发行价格3.9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99,999,998.7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0,402,756.52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3]第3-0002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强化了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程序。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9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编号为2013-039号的临时公告《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存放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已按计划全部使用完毕,结余利息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募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2015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编号为2015-020号的公告《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经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商议,依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至此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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