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从抵制火电项目中学会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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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矛盾险些酿成群体性事件,只能说明治理方式中缺少有效的矛盾解决机制,意味着政府科学民主决策的能力已远远滞后于社会现实。河源能阻止其他地方重蹈覆辙吗?

近日,广东河源市数百名市民聚集抵制河源电厂二期上马一事引发强烈关注。一方面是地方政府发展经济和调整结构的愿望,一方面是公众“还我蓝天”的强烈环境诉求。不论当地政府是否做好准备,这场博弈已经转移到了信息透明的媒体平台上。

媒体呈现的辩论焦点是,河源普通民众在电厂一期投入使用以来,已经感觉到了环境的恶化,更有当地政协委员在“两会”上发言指出,自2011年以来,河源市空气质量迅速下降,从2011年的365天全优,锐减到2014年前11个月的129天。与之相对,河源电厂方则指出,电厂一期的环评是经过国家环保部审批的,已经充分考虑到河源电厂的排放量与河源环境的适应性和承载力。

河源电厂的解释其来有自,但公众的疑虑和判断也非常有分量。除对当地环境的观察和切身感受,其他同类事件,如福建漳州PX爆炸事故、四川威远发生化学气体泄漏,也加剧了公众的心理定势和邻避思维。如果在民间不同的声音产生之初,政府就能为当地居民提供正当博弈的平台,其情绪应该会在辩论中得到一定释放,不至于险些酿成群体性事件。

可惜,借用当地受访企业人士的话说,河源市委、市政府近期召开的针对河源电厂二期项目的公众代表沟通会,“显然,时间晚了”。而此前近一年中,民众表达观点和情绪基本依赖“河源本地的论坛和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这等于说,由于政府迟迟没有主动搭建科学、民主决策平台,“民主”的功能已经被迫转嫁到自媒体上面。而从经验看来,一旦完成这样的转嫁,政府、企业方和民众就会因为信息的隔离、议题的撕裂而自然形成对立的角色。

由于政府公共决策的封闭性、“我是为你好”的独断性,近年来,此类环境压力类项目的上马已经成为官民矛盾的引爆点。而地方政府“独断先行”“民主善后”的共同选择,又人为地将民众“逼”上了“梁山”。毋庸讳言,在不断出现的同类事件中,民间靠群体性事件解决问题的思路明显在强化,但官方主动提供参与和知情渠道的积极性,却并没有随之提升。

一个没有矛盾的社会是不存在的,但让矛盾险些酿成群体性事件,只能说明治理方式中缺少有效的矛盾解决机制。同样,漠视公众情绪、等到事情闹大了再“深入调研”“深入开展排查”,也意味着政府科学民主决策的能力已远远滞后于社会现实。河源再次提供了一个例子,这能阻止其他地方重蹈覆辙吗?

相关报道见A16版

本报特约评论员刘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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