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光伏项目扶持政策简介——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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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作为*早发展光伏的国家之一,拥有着庞大的光伏市场,同时美国政府对于光伏的扶持力度也比较大,政策也比较完善。众所周知,奥巴马总统对于新能源发展是相当支持的。虽然后来美国对中国的光伏组件采取了反倾销,但这并不意味着美国本土光伏市场发展的停滞。下面我以美国新泽西州为例,描述一下当地的光伏项目扶持政策。

总体而言,美国新泽西州对于光伏项目的扶持政策主要分以下4项:

1.PPA(Power Purchase Agreement)

顾名思义,就是购电协议,由电力公司购买电站所发的电力,年平均电价为$0.0567/度,年增长为2%,期限为25年。

2.SREC(Solar Renewable Energy Certificates)

新泽西州是美国50州立法提供SREC(Solar Renewable Energy Certificates)买卖的一州。SREC(太阳能再生能源证券)是一种可买卖的电子证券,就像其他的有价证卷在市场上可以买卖。SREC的售价是电站发电量以每百万瓦小时多少美元来计算。在新泽西州,电力公司必须要买SREC的,否则会有罚款。在2025年前, 在新泽西州必须要完成5300兆瓦的太阳能发电。

3.ITC

只要在2011年底完成总投资的5%,便可挂上号,在2012年项目完工后60天内,获得政府给予总投资30%的现金返还(这个有点类似于早期的金太阳补贴形式);. 2012年起这现金优惠不大可能延续, 总投资的30%只能以盈余减税 (ITC) 的形式交易.

4.MACRS

5年加速折旧,每年折旧率不同,5年折完。这种方法一般财务能明白,是一种能够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税收优惠措施。

当然,这些都是2011年时候的政策,后来由于美国双反,我也没再参与该国的项目了。大家也可以把各国的光伏优惠政策拿出来,大家一起分享一起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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