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凌海市大业镇人民政府改扩建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锦发改发[2013]85号),项目业主为凌海市大业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凌海市大业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划分为 一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凌海市大业镇人民政府改扩建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凌海市大业镇卫生院院内。
2.3建设规模:改扩建大业乡卫生院业务用房1480平方米。
以上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及工程施工图纸为准。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计划工期:竣工日期为
2.6招标范围:建筑,安装病房及附属设施,院内外环境整治,墙体维修及粉刷,修设地下排水管道、垃圾场、卫生间,污水处理池,混凝土化粪池,更换供暖管道、维修供暖锅炉等项目,供电设施,增设X光室、手术室等(施工图纸所涵盖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暂定)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生产许可证原件、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原件(相关专业)、相应业绩证明材料(相应建造师类似工程业绩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和以上原件的复印件一套,于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每标段50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7、其他
本公告内容如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应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凌海市大业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何 先生
电 话 :0416-8780002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邮 编 : 121007
联系人: 史越卓
电 话: 416-3585283和3585285
传 真 : 0416-3596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