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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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金元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顾美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5年8月28日召开了**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预案(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所有相关议案,并于2015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相关公告。

2015年9月9日,公司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1656号,以下简称“审核意见函”)。根据《审核意见函》的要求,公司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对《审核意见函》所列问题逐一进行了落实,并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进行更新与修订。公司于2015年9月18日披露《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修订稿)》及相关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18日开市起复牌。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及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正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在标的公司和交易各方的配合下,公司正在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宜进行补充完善,待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并经独立财务顾问及律师事务所内核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组草案。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元贵

日期:201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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