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1月16日召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1月18日公告,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随后公司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文件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并就上述事项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了汇报沟通。
公司于2014年12月12日获悉,证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公司将尽快按照相关规定与程序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及其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