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丨绿证7月起试行交易政府下发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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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要求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自7月1日起开展认购工作。近日,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发布了绿证交易试行细则。

根据绿证交易试行细则,“绿证”是指信息中心依照相关规定,根据可再生能源上网电量,通过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向符合资格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颁发的电子凭证。每个电子凭证对应1兆瓦时电力,具有**代码识别。绿证需由新能源企业根据相关法令提出申请后,由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核发。绿证的交易方式包括单向挂牌和协议转让两种。

在交易过程中,绿证的“买方”指在交易平台上自愿认购绿证的用户,“卖方”是在交易平台上注册账户并出售合格绿证的企业。

卖家与账户为一一对应关系。同时,绿证交易者要在信息平台按月填报专案结算电量,并上传当月的电费结算单、电费结算发票等文件,作为月度电量结算的统计。按照1个证书对应1兆瓦时结算电量标准,在信息平台上向企业核发相应证书,并自动同步到交易平台。绿证以整数为交易单位,不足1兆瓦时结算电量部分,结转到次月核发。

交易完成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电子交易凭证,具法律效力,已经交易的电量不得申请其他补贴。所有绿证交易均要在**绿色电力证书自愿认购交易平台进行,无时间限制。

据悉,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近日已完成了第三批绿证的核发工作,涉及67个新能源发电项目,绿证表征的上网电量共254623.5万千瓦时。截至6月27日,累计核发绿证项目102个,其中风电94个,光伏8个,合计装机容量654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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