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近日收到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陕西省工业品省内采购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陕财办企[2015]117号),从省级国企改革发展专项资金中下达集团2015年陕西省工业品省内采购奖励资金预算205万元,其中:宝鸡机床集团有限公司55万元,陕西汉江机床有限公司100万元,陕西汉机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50万元。该项资金将拨付相关企业并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增加各相关企业营业外收入共计205万元。
公司于近日收到宝鸡市渭滨区财政局《关于拨付2014年度装备制造业税收列支返还资金的通知》(宝渭财办企专[2015]20号),从渭滨区专项资金专户下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4年度装备制造业税收列支返还资金共计4,255,763.27元,其中:本公司3,541,779.40元,陕西秦川设备成套服务有限公司308,911.63元,秦川机床集团宝鸡仪表有限公司343,772.26元,宝鸡市秦川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61,299.98元。按照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上报装备制造业企业2014年税收列支返还有关情况的通知》(陕财办企[2015]85号),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申请2014年增值税返还款共计4,255,763.27元,根据省财政厅文件规定该项资金将作为国家投资计入国有资本公积。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收到上述资金。
特此公告。
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