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5**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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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姜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培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艳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

(二)利润表

(三)现金流量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5,000,00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5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结余129,115,453.8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87,734,963.10元,本报告期累计已使用的募集资金为263,000,000元,利息收入及其他4,380,490.75元,形成募集资金账户结余129,115,453.85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分别以约定存款、定期存单、七天通知存款方式存储。

其他事项请见下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阳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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