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力改革的七大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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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电力行业发展,无论是传统电力还是新能源电力,都在政策规范下有序向前推进。细数下2013年关于电力改革的七大政策

1.国务院整合能源局电监会

2013年3月10日,中国国务院披露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国务院将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完善能源监督管理体制。

国务院将把国家能源局、电监会的职责进行整合,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不再保留电监会。主要进行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负责能源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改革后,国家能源局继续由发展改革委管理。

2.能源相关行政审批权下放或取消合计19项

2013年5月15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在决定取消和下放的117项行政审批项目中,能源类项目数量居首。国家能源局随后发布公告,宣布取消和下放12项涉及能源领域的行政审批权,其中包括水电、火电、风电、电网、油气管道等。

7月22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这是国务院**次大规模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在此次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中,与能源有关的共7项。下放到地方的能源类行政审批项目只有一项,即电力业务许可证核发。

3.大用户直购电交易开启新局面

2013年大用户直购电政策密集出台。5月18日,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推进大用户直购电和售电侧电力体制改革试点。7月2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当前开展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今后国家有关部门对于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将不再进行行政审批。各地必须加快推进电网输配电价测算核准工作。10月21日,国家能源局和工信部发布《规范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的通知,明确提出支持各地开展规范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并要求纠正各种变相的让利优惠行为,加强监督管理。

同时,多地积极推进大用户直购电工作。《经济观察报》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11月前确定并启动了直购电工作的主要有十二个省,其中吉林、广东、辽宁、安徽,福建、江苏、黑龙江为试点省,湖南、四川、山西、甘肃和贵州则是在国务院提出简政放权政策后提出将开展大用户直购电,并拟定了相关试点细则或方案。

4.发展改革委通知下调部分地区发电企业上网电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下发,决定在保持销售电价水平不变的情况下适当调整电价水平。通知指出,降低有关省(区、市)燃煤发电企业脱硫标杆上网电价。各地未执行标杆电价的统调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同步下调;同时,适当降低跨省、跨区域送电价格标准。该电价调整自今年9月25日起执行。

除四川、云南不变外,降低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27个省(区、市)燃煤发电企业脱硫标杆上网电价,其中,上海、江苏、浙江下调幅度*多,为2.5分/千瓦时(含税),其次是广西,为2.2分/千瓦时(含税),黑龙江下调的幅度*小,为0.6分/千瓦时(含税),其余省市大部分下调幅度在1~2分/千瓦时(含税)之间。

5.发展改革委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与环保电价

8月底,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在保持现有销售电价总水平不变的情况下,主要利用电煤价格下降腾出的电价空间,适当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脱硝电价标准,新增除尘电价,以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鼓励燃煤发电企业进行脱硝、除尘改造,改善大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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