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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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投资者。

2、对本次会议投反对票的中小投资者可以通过下列联系方式同公司取得联系,公司将认真研究中小投资者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互动邮箱:db@sunward.com.cn;互动电话:。

3、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修改、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5年5月22日14:00在本公司技术中心大楼B206会议室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2015年5月22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2015年5月21日15:00至2015年5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何清华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共12人,代表股份113,042,257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491%。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112,946,634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301%;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8 人,代表股份95,623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0%;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9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1,134,923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4%。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2,981,77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5%;反对60,47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审议通过《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2,981,77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5%;反对60,47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审议通过《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2,981,77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5%;反对40,47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8%;弃权2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7%。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并持股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74,4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4.6711%;反对40,4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5667%;弃权2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7622%。

4、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2,981,77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5%;反对60,47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2,981,77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5%;反对60,47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3,001,77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2%;反对40,47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并持股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94,4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96.4333%;反对40,4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566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2,981,77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5%;反对60,47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并持股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74,444 股,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4.6711%;反对60,479 股,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3289%;弃权0 股,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3,001,77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2%;反对40,47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并持股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94,444 股,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4333%;反对40,479 股,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5667%;弃权0 股,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3,001,77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2%;反对40,47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向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工程机械产品销售业务的融资租赁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3,001,77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2%;反对40,47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并持股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94,444 股,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4333%;反对40,479 股,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5667%;弃权0 股,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唐红女士、刘爱基先生和王乐平先生分别向大会作了2014年度工作的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协力(长沙)律师事务所罗光辉、郑日果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过的相关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协力(长沙)律师事务所关于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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