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合共赢民资正式挺进基础电信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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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2月2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向11家企业发放首批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批文,这标志着民营资本进入基础电信领域取得实质性突破。

  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是指从拥有移动网络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购买移动通信服务,重新包装成自有品牌并销售给*终用户的移动通信服务。移动通信转售企业不自建无线网、核心网、传输网等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但必须建立客服系统,可依据需要建立业务管理平台以及计费、营账等业务支撑系统。

  2013年5月以来,工信部启动了民间投资在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方面的试点工作。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分别于10月底和11月初与16家、14家民营企业达成合作意向并签署商业合同。中国移动目前也确定了合作伙伴,进入合同签署阶段。不过,工信部目前暂未收到与中国移动合作的民营企业提出试点申请。

  意义重大前景看好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院长曹淑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对民资开放是《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的实质性推进。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是基础电信业务,比照增值业务管理,这有效降低了民间资本进入基础电信运营业的门槛,民营企业作为新兴力量进入基础电信市场,将进一步挖掘移动通信市场潜力、增强行业发展动力、激发应用**活力,有利于移动通信领域充分竞争,倒逼现有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进一步开展业务**、促进流量经营管理、提升服务品质。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使民间资本进入基础电信业务领域,是加快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

  “非公有制经济在扩消费、稳增长、优结构、促**、保就业、惠民生等方面有望发挥积极的作用和影响。”曹淑敏说,“我国已经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移动数据已经成为基础电信业增长的**引擎。移动智能终端快速普及,技术**、应用**、融合****活跃,不断催**展的新动力、新空间。在国家扩大信息消费政策和宽带战略实施、4G牌照发放的大背景下,我国基础网络演进升级步伐加快,信息需求不断扩大,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发展具备良好的基础和条件,向民资开放恰逢其时”。

  “从我国移动通信增量市场看,到2015年底,我国移动通信用户仍有年均超亿户的净增空间;从存量市场看,移动通信市场不均衡,4G运营将进一步加剧存量市场的争夺。从增值市场看,移动互联网业务蓬勃发展,增速迅猛。基于这三个要素,我国移动通信转售企业从理论上分析,市场前景看好。”曹淑敏表示。

  细分市场用户获益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主要提供共性的产品和服务,移动转售企业进入基础电信业务市场,沿袭现有业务模式难以持续发展,要针对特定的细分市场的个性化需求,强化自身在客户关系等方面的优势,通过技术与业务**,规避同质化,以创造生存发展的基础和空间。对于用户来说,可以有更多的选择,享有更便捷、优惠和多样化的移动通信服务,用户是*终的受益者。”曹淑敏说。

  曹淑敏介绍,基础电信企业经营的移动话音、短信、彩信、漫游等基础电信业务,移动转售企业都可以经营。中国电信向转售企业开放了90个本地网,联通则开放了300多个本地网,已经覆盖了大部分发达地区。根据目前的情况判断,预计到2014年7月,将会有30多家民营企业申请试点。若行业市场竞争有序、生态竞合发展良好,预计2015年底,我国移动通信转售用户将接近5000万户,占移动通信市场的3%左右。

  根据《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要求,民营企业需先与基础企业达成合作意向并签署商业合同,再向工信部提交申请材料。为缩短申请审批环节进程,工信部举办了试点申请政策培训会。随着后续企业的申请,工信部还会陆续发放试点批文。

  对此,工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工信部支持并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对参与试点的企业数量没有限制。试点受理申请截至2014年7月,工信部将根据企业实际申请的情况进行审查,只要是符合要求的企业都可以获得试点资格。

  竞合共赢生态发展

  移动通信领域是电信业发展*重要的驱动力量,也是*活跃的领域。移动转售企业进入移动通信市场,将会与基础企业出现一定程度的竞争。如何看待转售企业与基础电信企业之间的竞争关系?工信部相关负责人称,我们希望这种竞争是良性的,如果转售企业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灵活、**的优势,抓住发展机遇,不断实现业务和服务**,就能够实现与基础企业共同发展,将移动通信市场这块“蛋糕”做大。

  曹淑敏向记者表示,转售企业和基础电信企业之间是一种竞合关系———既竞争又有合作、以合作为主的关系。

  “双方并不完全是重叠的关系。”曹淑敏向记者表示,“同互联网企业与基础电信企业之间的关系一样,良好的生态环境也是移动转售企业和基础电信企业共生共长的基础。转售企业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之间的合作性大于竞争性,发展初期,转售企业尚未建立起电信运营品牌和市场认可度,对合作的基础企业依赖较大,基础电信企业应支持转售企业发展壮大,构建新型市场主体的新生态。行业要鼓励、引导基础电信企业以开放、合作的心态对待转售合作伙伴,随市场变化及时优化调整批发价格,互利共赢;支持移动通信转售企业业务**和商业模式**,繁荣市场,创造新的价值。通过构建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长效合作机制,形成产品协同、营销互动、发展互补的新局面,这是吸引民资进入市场的目的和初衷。”

  2013年5月17日工信部发布的《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中规定,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给予转售企业的批发价格水平应低于其当地公众市场上同类业务的**惠零售价格水平。因此,移动转售企业在试点期间也将得到许多价格优惠。

  在移动转售业务的号码分配上,曹淑敏告诉记者,在码号资源分配方面,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规划170统一号段用于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并分配给基础运营商,基础运营商根据转售企业的业务发展需求,分配连续号码资源供转售企业使用。目前已核配1700专用号段给中国电信,1705专用号段给中国移动,1709专用号段给中国联通,以保证三大企业转售业务正常开展运营,且有较好的延展性。

  维持市场秩序保障用户权益

  对于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监管的重点在哪?目前来看,未来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监管的重点主要在维持市场秩序,保障用户权益保护方面。一方面,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具体商业模式不断发展变化,另一方面,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引入了更多的电信业务经营主体,它们与用户间的电信资费、客户服务、个人信息保护、市场退出等问题将在不同程度上加大监管工作量。行业监管政策将在试点过程中不断总结完善。

  在用户权益保障方面,《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对转售企业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向用户收取预付费的政策、转售企业试点退出、用户对于转售企业服务质量申诉等都提出了具体要求。随着日后试点的开展,工信部表示也会加强对转售企业的监督管理,要求企业切实做好用户权益保障工作。

  用户何时能使用移动转售企业提供的服务?工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理论上,移动通信转售企业在拿到试点批文后即可与基础电信企业合作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但转售企业可能在业务开展前还需做些准备工作,如完善计费、客服系统等。工信部会密切跟踪试点进展,帮助转售企业解决遇到的问题,让广大用户尽早享受到民营企业开展的移动通信业务。

相关报道

  移动转售试点受理申请截至2014年7月

           本报记者 任奕奕

  2013年12月2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向11家民营企业发放了首批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批文。当日,工信部专门召集11家转售企业及3家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进行座谈,以凝聚共识、加强交流、共同推动移动转售业务工作的顺利进行。据悉,工信部将继续对申请企业进行审查,试点受理申请截至2014年7月,只要符合要求的企业都可以获得试点资格。

  天音通信有限公司、浙江连连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乐语世纪通信设备连锁有限公司、北京华翔联信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网志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迪信通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分享在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巴士在线控股有限公司、话机世界数码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成为获得首批试点批文的企业。

  记者了解到,批文对试点企业的试点地域范围、具体业务、试点时间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并从码号管理、业务资费、市场管理、服务质量、用户权益、设施建设、网络与信息**保障、信息报送等方面对试点企业提出了要求。

  工信部副部长尚冰指出,对于转售企业来说,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今天也仅是万里长征刚刚走出的**步”。鉴于此,尚冰对转售企业的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工作提出了三点期望:勇于探索**,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依法合规经营,切实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提高思想认识,确保信息**。

  尚冰希望转售企业在业务运营和市场竞争过程中,一定要把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放在首要位置,牢固树立用户至上的服务理念,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品质,以**服务来赢得消费者的信赖和市场的认可。“可以说,怎么保护好用户的合法权益,这是决定转售业务成功与否的关键。”尚冰强调。

  尚冰透露,工信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统一部署,研究进一步鼓励民营企业进入电信领域的相关工作,同时不断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积极稳妥地推进电信市场进一步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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