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结论预测不准确环保部将不审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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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我国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中一项重要制度,环境影响评价一直将固体废物作为环评的重点内容。”

昨日,环保部举行9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司司长崔书红在回答《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提问时称,由于我国尚未制定专门的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规范性技术指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涉及危险废物环评内容存在不系统和不规范、不够明确以及环评与运营期监管衔接不够严密等情况,不能有效发挥从源头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的支撑作用。

为此,环保部近日印发了《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希望借此重点解决一些问题。其中在解决解决危险废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等方面,上述《指南》要求对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进行评价。

强化危险废物管理

据环保部透露,目前我国每年约产生4000多万吨的工业危险废物,部分危险废物利用不畅、处置无序,严重影响环境质量的改善,环境风险长期存在。

近年来,公开曝光的违法处置危废的现象时有发生。以广西为例,自2016年9月以来,梧州、贺州、来宾、钦州、河池等地相继发生多起跨区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事件,这些危险物或生活垃圾主要来自广东的惠州、佛山、茂名、东莞、中山、德庆等地的一些企业。

崔书红说:“危险废物管理应该是当前环境保护管理的重点和难点,也是《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要工作要求。”

崔书红表示,目前我国的环评工作总体来说是好的,但局部区域存在环评弄虚作假的现象。针对个别环评机构和人员弄虚作假,包括出租、出借环评资质的行为,环保部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在受理和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报告表过程中严格把关,对胡编乱造、环评结论预测不准确的报告书、报告表不予审批。

崔书红表示,要对各类环评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对故意弄虚作假的机构和人员,采取取消资质、限期整改等处理。另外加强环评诚信体系建设,把不诚信的、恶意造假的机构和人员列入“黑名单”。

环评改革日益发挥作用

作为环境保护的**道门槛,环评制度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

2016年7月,环保部印发《“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改革的重点主要是三个方面:包括针对战略和规划环评“落地难”的问题,在宏观层面“划框子”;针对项目环评边界不清、针对性不强等问题,在项目环评领域“定规则”;针对事中事后监管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重点围绕“查落实”,推进相关体制机制改革。

环保部称,近期环保部大力推进环评领域改革,一方面该下放的就下放,该简化的就简化,该取消的就取消;另一方面,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宏观,简化微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为企业“松绑”、群众“解绊”的同时,提高环评有效性,充分发挥环评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

其中,划框子主要的工作措施就是编制“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成为环评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用“三线一单”强化对国土空间开发的约束,明确区域发展定位、生态功能定位和准入条件,优化空间布局,调控环境容量,对区域国土空间的保护和发展提出刚性要求。

几年来,随着环评制度的不断实施,环评制度到底发挥多大的作用也是社会上争议的焦点。

对此,崔书红称,环评在控制和优化开发强度,空间布局和开发规模上发挥的作用非常大。比如严格环境准入,“十二五”期间部省两级环保部门对1800多个不符合环境准入条件的项目做出了不予审批的决定。通过西部四个水电规划环评,减少了25个梯级布设,多保留1170多公里天然河段,天然河段保留率从37.4%提高到71.3%。比如说在金沙江上游,原先规划13级,之后通过规划环评优化掉5级,环境条件允许情况下开发8级,大大减少开发强度。通过沿海港口规划环评,避让自然保护区34处,取消规划岸线173公里,减少围填海面积224平方公里。

“我们通过项目环评大大削减了一个区域的污染物排放的量,我们在京津冀周边煤电资源开发过程当中,通过规划环评会商减少2900多万吨煤炭开发量,通过这些将有力地推进区域环境质量的改善。”崔书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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