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卫辉市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卫交采2013ZB035号;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抢险救援消防车一辆;泡沫水罐消防车一辆。(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90日内;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已经取得国家消防车产品“CCC”认证、能在消防车辆管理部门上牌、过户、年审;
注: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10月8日至2013年10月12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5:00—18:00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10月29日上午9:00
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10月29日8:00至9:00(北京时间),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将不被接受。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大会地点: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八、注意事项: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在报名时间内)。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
九、监督部门:
卫辉市纪检委 卫辉市人民检察院 卫辉市发改委 卫辉市审计局 卫辉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科
十、 联系方式: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0373-4472895
招标人:卫辉市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3739070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