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电线夹带废电板 不合格被依法退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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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波梅山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在两批次从法国进口的废电线中发现了废电线电缆中禁止混有的夹杂物。因为不符合GB16487.9-2005标准要求,这两批货物被依法退运。

据了解,这两批货物共有两个集装箱,重量43.5吨,货值5.69万美元,梅山检验检疫局依法对该两批货物作出不合格判定,出具检验证书及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并移交海关及环保部门做退运处理。

为了弥补国内资源的不足,减少对原生资源的消耗,我国允许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行再生利用,同时为了保护国内环境,我国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实施严密管控,其中,关于废电线电缆的环保控制标准就规定废旧电子元器件属于禁止进境物。电子废物中含有大量的有毒金属和气体,半数以上的材料对人体有害,有一些甚至是剧毒,对环境影响巨大,并导致土壤中有害金属超标,产生皮肤病、神经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等**。

据统计,2017年1-5月,梅山口岸共退运不合格废物原料6批次,金额74.5万美元,重量201.8吨,不合格原因涉及放射性超标、检出子弹、电子元器件等,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环境**。

据悉,宁波梅山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在废电线中发现的正是废电子线路板、废电阻等电子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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