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公司3、4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通过环保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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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按照《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发改能源[2014]2093号)要求,3#机组于2016年11月完成超低排放改造、2016年12月11日通过168小时试运行,4#机组于2016年12月完成超低排放改造、2017年1月18日通过168小时试运行。

根据《关于做好煤电机组达到燃机排放水平环保改造示范项目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办[2015]60号)要求,该公司委托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16年12月26-30日、2017年2月13-17日分别对3#、4#机组进行超低排放验收监测,出具了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监测结果均能满足在基准含氧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mg/Nm3、35mg/Nm3、50mg/Nm3的目标要求。

附件:

厦门市环保局关于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3、4号机组超低排放验收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开展燃煤机组超低排放验收工作的通知》(闽环保总量[2016]3号)要求,我局根据企业提出的验收申请,结合现场检查情况,拟通过对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3#、4#机组超低排放验收,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位于厦门市海沧区建港路702号,成立于1994年7月。总装机容量120万千瓦,工程分为二期建设:一期工程2×30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 一期1#、2#机组分别于1996年10月、1997年7月投产;二期工程2×30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二期3#、4#机组分别于2006年3月、8月投产。

二、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情况

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按照《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发改能源[2014]2093号)要求,3#机组于2016年11月完成超低排放改造、2016年12月11日通过168小时试运行,4#机组于2016年12月完成超低排放改造、2017年1月18日通过168小时试运行。

根据《关于做好煤电机组达到燃机排放水平环保改造示范项目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办[2015]60号)要求,该公司委托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16年12月26-30日、2017年2月13-17日分别对3#、4#机组进行超低排放验收监测,出具了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监测结果均能满足在基准含氧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mg/Nm3、35mg/Nm3、50mg/Nm3的目标要求。

三、超低排放验收现场检查情况

2017年2月24日,我局组织了海沧环保分局、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3#、4#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进行验收检查。现场检查了3#、4#机组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和在线监控设备、中控系统,各项设施设备均处于正常运转状态;现场调阅了3#、4#机组在线监测数据,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能稳定达到《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发改能源[2014]2093号)的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要求。

四、验收结论

根据《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开展燃煤机组超低排放验收工作的通知》(闽环保总量〔2016〕3号)文件“二、验收程序(二)验收:为鼓励燃煤电厂加快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尽早发挥治理污染改善环境作用,超低排放验收合格之日可追溯至超低排放监测合格次日”规定,同意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3#机组2016年12月31日通过超低排放验收,4#机组2017年2月18日通过超低排放验收。

五、公示日期

2017年3月10日-17日

六、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厦门市环境保护局污染防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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