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董事及**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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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发布《关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49)中披露:“从即日起6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复牌后的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管理人员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直接增持、通过资产管理计划等其他间接方式增持等)以不高于35.00元/股增持公司股票,增持股份的总金额不低于4,897万元,以此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公司已于2015年7月20日公告《关于公司股东、董事及**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3):公司股东、董事兼副总经理项兆先先生通过二级市场直接增持公司13.4241万股股份。公司今日再次接到通知,其于2015年7月22日通过二级市场直接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情况

二、增持目的

基于对中国经济和中国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积极响应监管层关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号召,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决定以实际行动增持公司股份,参与维护证券市场稳定。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公司股东、董事兼**管理人员项兆先先生承诺,自增持后六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票;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后续若项兆先先生继续增持本公司股票,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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