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林:全力化解炼油产能过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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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报:我国炼油业已经进入转型升级、由大做强的关键时期,对此,您有着怎样的思考?

李永林:我国炼油业应从过去的靠产能扩张、投资拉动的粗放型发展,转向靠结构调整、技术**的集约化发展,采用先进技术打造“智能型炼厂”,努力提高国际竞争力,打好化解炼油能力结构性过剩问题的“主动仗”。

中国电力报:要打好这个“主动仗”,对相关项目的审批会产生什么影响?

李永林:特别要收紧对大炼油项目的审批,控制好产能扩张,优化区域布局。我们说在化解炼油能力结构性过剩的问题上要打好“主动仗”,不要走盲目发展导致过剩再化解再淘汰的被动之路,要科学引导地炼发展模式,顺应我国炼油业发展趋势,积极进行产业升级,而不是单纯去扩张产能。所以,我建议,对获得进口原油使用权的地炼进一步加强监管,未经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一律不得再新建、改扩建炼油装置。

中国电力报:要化解炼油产能过剩,您对放开原油进口权怎么看?

李永林:要适度放缓。成品油进出口主要发挥季节性、品种性调节作用,鼓励原油进口企业建立进口协调合作机制,尽量避免石油资源“大进大出”。考虑到地炼获得进口原油使用量已超过7000万吨,规模已经很大,加上将要**展开运作,一季度青岛港口原油进口量同比上升70%,相关的问题和矛盾也会逐步显现。对此,我建议,适度放缓审批节奏,对实际运行效果及时评价总结,再行推进。完全放开原油进口权,我国巨大的石油需求可能会成为靶子,海外市场竞争加剧,缺乏统一的议价能力可能导致我国国家整体利益受损。政府应鼓励获得进口原油使用权的地炼企业能够与现有国有企业通力协作,建立进口协调合作机制,避免出现恶性竞争局面。

中国电力报:地炼获得原油进口权,市场竞争势必更为激烈,那么,您认为应该如何营造相对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李永林:塑造公平竞争的环境,离不开税收监管的加强。可想而知,地炼获得原油进口权,加工量势必大幅增加,国内成品油供大于需的形势将加剧,加之新能源等替代能源的快速发展,外资炼油权益产能继续上升,市场竞争将更趋激烈。政府需要在税收、**、环保、油品标准等多方面加大监管力度,多方面引导地炼等企业规范运作,加大力度打击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中国电力报:此外,您还有什么其他建议?

李永林:化解炼油产能过剩,还要坚持规模化、园区化、清洁化发展方向,注重结构优化调整。“十三五”是我国炼油业转型升级、由大做强的关键时期,国内外的政策环境、经营环境均有所不同,绿色环保、结构调整优化、努力提高国际竞争力、提质增效将成为国内炼油企业未来生存的关键所在。我国炼油业应从粗放型发展转向集约化发展,转向大型化、园区化、绿色化发展,采用云计算、“互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来打造“智能型炼厂”。要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实现升级改造,大力发展低成本油品质量升级的技术与工艺,改进炼油工艺与装备,提高对劣质原油的适应性,提升炼油工业副产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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