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7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将于2014年8月15日下午2:00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就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提示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8月15日(星期五)下午2: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8月14日至2014年8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1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14日下午15:00至2014年8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地点:公司多功能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以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次有效投票为准。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次表决为准。
(五)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8日(星期五)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调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应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第1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后方能生效;上述第2项议案属于普通表决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后方能生效。
三、出席会议对象
(一)截至2014年8月8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2014年8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杭州市萧山区蜀山街道亚太路1399号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年8月13日下午4:3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84
2、投票简称:“亚太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8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亚太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 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议案 100.00 元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 |
总议案 | 总议案代表以下所有议案 | 100.00 |
议案1 |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有效期的议案 | 1.00 |
议案2 | 关于调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2.00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同意 | 1 股 |
反对 | 2 股 |
弃权 | 3 股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6、计票规则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先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陆网址:http: //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半日方可使用。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14日下午15:00至2014年8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其他事宜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571-82765229、82761316,传真:0571-82761666
3、邮政编码:311203
4、联系人:邱蓉、姚琼媛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公司/本人出席于2014年8月15日召开的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有效期的议案 | |||
2 | 关于调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说明: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或“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
法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
委托日期:2014年_____月_____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制作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