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皮带输送机采购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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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皮带输送机采购招标
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1×116MW热水炉技改工程**批辅机设备采购
受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委托,对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1×116MW热水炉技改工程**批辅机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
三、联系人:吴 工 13269300952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五、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内容
CHDT047/14-SB-0201 吹灰器 空气脉冲激波吹灰器8台
CHDT047/14-SB-0202 输煤设备 皮带输送机3台;电动犁式卸料器3台;缓冲锁气器2台;
六、资金来源:项目法人自筹。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 质条件
1、必须为成立两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具有研发、设计、制造同类型产品的能力。
3、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0日)具有本工程及以上规模设备至少五台套的使用业绩。要求投标人随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及验收报告,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数量、盖章签字页等内容,提供业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投标商提供的业绩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一经查实,将否决其投标。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6、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系列认 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 证体系认 证 证书。
7、在华电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无**服务和供货劣迹。
8、投标人应具有上述条款所要求的资 质和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将在资格审查中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业主/用户 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八、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1、公告时间:2015年2月28日-2015年3月4日
2、购买标书时间:2015年2月28日-2015年3月4日16:00整
九、每套标书收取一定的费用,一经售出将不予退还
序号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标书售价(元)
1 吹灰器 CHDT047/14-SB-0201 800
2 输煤设备 CHDT047/14-SB-0202 800
购买标书截止时间:2015年3月4日16:00整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办理招标平台电子钥匙下载申请表格。
注:办理电子钥匙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峰 王青
手 机:132 6107 5734
电 话:0 10-8348 4284
传 真: 0 10-5885 0901
邮 箱:1326107573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