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装饰装修工程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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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装饰装修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装饰装修工程已由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以渤银函[2014]52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装饰装修工程
2.2建设地点: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皂果路以东芙蓉观邸小区
2.3建设规模:装修范围为一、三、四层局部区域,总装修面积约3172㎡。
2.4投资规模:总投资约为1000万元左右。
2.5资金来源:自筹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质量保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
2.9要求工期:总工期70天(日历日)
2.10招标范围: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装饰装修工程,包括原有内容的拆除及水电、空调等系统的改造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项目;
3.4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执行(*低配备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员1人、质量员1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为在职的本单位员工,且无在建项目,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近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5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6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为在职的本单位员工;
3.8 企业没有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责令停业、暂扣**生产许可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B类**生产考核合格证、取消投标资格;
3.9 不属于在本招标项目或本招标项目准备阶段为项目业主或本招标人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设计、施工合并招标的专业工程除外);
3.10 不属于已被聘用或将被聘用为本招标项目提供工程项目管理(勘察设计及咨询、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代建工程验收及试车管理等)的任何法人;
3.11 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 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情形;
3.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7:00时前(北京时间
6.1请从2015年3月11日~2015年3月15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不休息,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下载申请表格办理招标平台电子钥匙。
注:办理电子钥匙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海威 刘向阳
手机:13120092643
电话:010-83484284
传真: 010-58850901
邮箱:13120092643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