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连续几年实现经济快速增长,污染物新增排放量也随之增加。“控规”提出,科学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排放量,是完成佛山“十二五”减排任务的重要条件。为此,“规划”制定的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为:G D P增长率控制在12%以内。
与“十一五”减排任务不同的是,“十二五”在化学需氧量(C O D)和二氧化硫两项污染物指标的基础上,增加了氨氮和氮氧化物两项新的污染物指标,而机动车尾气正是造成这两项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机动车污染防治是‘十二五’氮氧化物控制的重点。”“控规”提出,“十二五”期间,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排放量必须实现减排7.0%.为此,“十二五”期间佛山将继续提高新车准入门槛,**实施国Ⅳ排放标准,2013年10月前全市供给国(粤)Ⅳ油品。另外,佛山还将以“限摩”为突破口,坚决实施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分类管理,加快更新淘汰“黄标车”等高排放车辆,尤其是淘汰2005年注册运营黄标车。
电力行业一直是佛山二氧化硫污染的重要来源,“控规”明确提出,“十二五”佛山不再新建、扩建燃煤电厂。“十二五”期间电力行业必须实现二氧化硫减排42%、氮氧化物减排4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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