⑨在1999年“锦湖轮胎公司诉卡米歇”(Kumho Tire Co. v. Carmichael)一案中,美国联邦*高法院主张各种类型的专家证言必须是“知识”(knowledge)才能够谈到根据“规则”第702条是否可采的问题。*高法院另外指出“道伯特案”暗含的“证据法基本原则”是对可靠性的考虑。详见汤维建等译:《麦考密克论证据》,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3页。
原作者: 宋健|来自: 江苏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