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投标中心”)受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网上竞价,邀请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本项目采购文件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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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采购清单受理编号:20。
- 项目编号:GZIT2013-XJ005834。
- 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网上竞价采购项目(20)。
- 采购内容:采购平板电脑等一批。
- 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地址:广州市黄埔大沙地东363号。; 联系人:林敬; 联系电话:; 传真:。
- 本项目实施地点:地址:广州市黄埔大沙地东363号。。
- 报价供应商递交网上报价信息开始及截止时间:2013年09月13日10时00分至2013年09月13日16时00分
- 对供应商的商务要求:供应商必须是网上竞价会员,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市信息工程网上竞价采购试行规程》和《广州市政府采购信息工程网上竞价供应商**行为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严格履行《协议书》以及本项目《供应商须知》的相关约定条款。
- 项目具体要求:
- 9.1 *高限价:人民币5,000元。
- 9.2 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有关通知的要求,本项目采购中凡涉及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设备的,报价供应商必须在报价响应时明确列明具体产品的节能证书编号。
- 9.3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广州市财政局发布的《转发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财采〔2008〕17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
- 9.4 根据《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机关软件资产管理的意见》(财行〔2011〕7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涉及软件产品的,必须采购和使用正版软件,项目中涉及计算机办公设备的,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 9.5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穗财采〔2012〕275号)的规定,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报价时除了必须出具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等原件扫描件外,还须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
- 9.6 需求列表: 供应商须知
- 一、对供应商的商务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网上竞价会员,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市信息工程网上竞价采购试行规程》和《广州市政府采购信息工程网上竞价供应商**行为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严格履行《协议书》以及本《供应商须知》的相关约定条款。
- 二、项目工期要求:
必须在合同签订后十个自然日内完成供货和验收。
- 三、成交原则:
根据符**购需求,质量及服务相等且报价*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 四、相关规定:
- ㈠.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广州市财政局发布的《转发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财采〔2008〕17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进行报价响应时,必须列明所报产品的产地。若供应商所报产品是产自关境外,且采购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未有特殊要求并将相关核准文件送至我中心的,则该供应商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 ㈡.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有关通知的要求,本项目采购中凡涉及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产品的,报价供应商必须在报价响应时明确列明具体产品的节能证书编号。
- ㈢.根据《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产品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和《广东省版权局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粤权联〔2012〕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涉及软件产品的,必须采购和使用正版软件,项目中涉及计算机(含服务器)办公设备的,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 ㈣.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穗财采〔2012〕275号)的规定,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报价时除了必须出具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等原件扫描件外,还须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
- 五、报价响应原则:
- ㈠.报价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且报价响应还应包括保证产品正常运行所需配置的正版软件,相关辅件、组件、耗材等。
- ㈡.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所有指标均为*低参考标准(如与供应商须知条款有不一致的,以采购需求中的指标为准),其中涉及要求出具资质、质保、售后服务、供货确认等相关文书的,默认约定签订合同时提供(采购需求另有描述的,从其要求)。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总价金额与分项报价汇总金额或者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总价金额为准。
- ㈢.报价时,供应商必须对项目的技术参数及相关条款作一一实质性响应,并详细列出响应的具体内容。报价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承诺项目采购文件中所附合同主要条款。
- ㈣.供应商报价畸低的,或者未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或者响应不规范,内容不完整,表述含糊不清、不确切、有歧义,或者经核实所响应产品型号、参数与其原厂产品信息不相符,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伪造、变造证明材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 六、供应商须提供的服务:
- ㈠.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包括软件)必须是原厂正货(正版)且原厂原装的全新产品。产品必须是原生产厂商直接发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且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以及相应的资质、质保、售后服务、供货确认等证明,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须一致,并可追索查阅。产品到达采购单位时,供应商必须依照采购需求的要求和报价响应的承诺,将产品、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佳状态,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的应用培训,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验货。
- ㈡.本项目产品的质量保修期默认为自验收通过之日起,所投产品原厂(整机)免费上门保修三年(采购需求另有描述的,从其要求)。本须知所称免费上门是指供应商派工作人员到采购人指定的产品使用现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可预见的灾难性破坏、损坏或者被盗,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病毒或者由于采购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产品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但可与供应商协商解决。保修期内,若产品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保修期相应顺延,若停用时间累计超过三十天则保修期重新计算。
- ㈢.产品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应在接到产品故障报修后四小时内响应,一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两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若故障检修两个工作日后仍无法排除的,供应商应在故障报修两个工作日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规格型号档次的替代产品供采购人使用,直至原产品故障排除为止。
- ㈣.若供应商未能在产品故障报修后三个月内排除故障的、或者所供产品为非原厂正货(原厂生产)的、或者被查出全部或者部分是次品、旧品、水货、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的,则供应商应自发现之日起(或者故障报修之日起满三个月后)三个工作日内对产品进行更换,且更换的产品应为不低于原产品型号、质量、配置、性能和售后服务的产品。
- ㈤.供应商负责产品的稳定性,负责免费上门更换产品硬件故障部件或修改出错的软件系统, 负责所有由供应商所提供的系统软件及应用软件一年内享有免费升级服务。供应商应为本项目产品提供终身上门维护服务,保修期外产品出现故障需更换配件,供应商应免费上门为产品更换配件,只收取配件的成本费。供应商应免费上门为采购人提供产品的应用和维护培训。
- 七、供应商须承诺以下条款:
- ㈠.成交结果公告在网站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必须缴纳项目成交服务费,并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
- ㈡.成交供应商必须自网站上发出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因供应商的原因未能及时签订合同,则采购人将有权取消该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 ㈢.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项目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及时将对应合同正本的扫描图片(加盖双方公章)提交到招投标中心系统内。
- ㈣.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项目合同签订后六十日内及时将对应的项目验收报告扫描图片(加盖公章)提交到招投标中心系统内。
- ㈤.任何有关本项目之事宜,应通过系统或者以书面(加盖公章)、传真(加盖公章)形式向招投标中心查询、反映、确认(通过电话等其他形式查询、反映、确认之事项无效)。
- 八、支付方式:
采购人验收货物合格后十五天内由供应商开具发票给采购人,再由采购人支付货款。
- 九、成交服务费:
项目成交后,成交供应商**成交通知书时须向招投标中心交纳相当于该项目成交金额1.2%的成交服务费。
- 十、相关责任:
各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该项目的采购需求,对该项目的技术参数和相关条款作完全实质性响应。无论何种原因,供应商未能按时按承诺履行项目报价响应条款、内容的,或者提出放弃成交、更改报价等影响项目的采购实施或工作进度的情况的,将被停止网上竞价会员资格。 停止的规则:**次,立即停止其当月及之后三个月的网上竞价会员资格;**次,立即停止其当月及之后六个月的网上竞价会员资格;第三次,立即停止其本月网上竞价会员资格并**取消其网上竞价会员资格。
需求列表 供应商资质要求 政府采购供应商 供应商业绩要求 无 商品分类 数量 单位 平板电脑 1 *高限价 ¥5000元 采购需求 该项目的具体需求均相当于或优于所列指标(报价时供应商必须在响应参数中准确列明所报产品设备的商品名称、品牌、型号、单价、数量、总价、产地信息、(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节能证书编号)。 材质/工艺 轻盈坚固的镁制框架结构
配置
存储容量 64GB
操作系统 预装正版windows8中文版32位
处理器 Intel Atom Z2760,1.8G双核
核心数量 双核
处理器速度 1.8GHz
系统内存 2G LPDD2 SDRAM
扩展支持 Micro SD
显示
屏幕尺寸 10.1英寸
屏幕分辨率 1366*768
屏幕比例 16:9
屏幕类型 LED背光显示屏
屏幕描述 采用大于170度广视角IPS屏幕
指取设备 多点触摸
连接
WiFi功能 支持
蓝牙功能 BT 4.0
RJ-45网口 无
端口
音频接口 3.5mm
视频接口 Mini HDMI
USB接口 有
音效
扬声器 内置扬声器
麦克风 数字麦克风
功能
网络连接 WiFi功能:支持802.11a/b/g/n无线协议
网络模式:不支持3G网络
蓝牙功能:支持,蓝牙4.0模块
多媒体功能 声音系统:双立体声扬声器
视频播放:支持播放1080P视频
摄像头:双摄像头(前置:200万像素,后置:800万像素)
拍照功能:F2.2光圈
视频录制:支持录制1080P视频
Flash功能:支持Flash
格式支持 音频格式:支持MP3等格式
视频格式:支持MP4等格式
图片格式:支持JPEG,GIF,BMP格式
文本格式:支持TXT等格式
按键/接口 数据接口:1×USB2.0,1×Micro-USB
音频接口:耳机/麦克风二合一接口
视频接口:1×mini HDMI接口
其他接口:电源接口,存储卡接口,扩展底座接口
功能按键:开关按键,音量按键
电源参数 电池类型:锂电池
续航时间:10小时左右,具体时间视使用环境而定
功能参数 内置感应:智能重力感应
摄像头 后置800万像素
摄像头像素 800W
前置摄像头 200万像素
后置摄像头 后置800万摄像头
多点触控 支持
GPS导航 无
光线感应 支持
电源
电池类型 100V-240V 自适应交流电源供应器
续航时间 10小时
规格
尺寸 262.6mm*164.6mm*9.8mm
净重 单主机565g
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必须承诺:
1.本项目报价响应约定通过数字证书使用电子签名、数据报文,决不因为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2.签订合同时,必将原厂针对此项目的项目授权函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提供给采购人;供货时,必将原厂针对此项目的供货确认函原件提供给采购人,并在我单位确认授权函和厂家的购销合同的真确性后,方能签署合同,否则视作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处理,供货商在合同签定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必须交货且完成安装调试。伪造、变造证明材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3.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9〕10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采购中凡涉及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设备的,必在签订合同时提供相关产品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明文件。
4.必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且报价响应必包括保证货物设备正常运行所需配置的相关辅件、组件、耗材等。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所有指标均为*低参考标准(如与《供应商须知》条款有不一致的,以其较优者为准),报价时,必对项目的技术参数及相关条款作一一实质性响应,并详细列出响应的具体内容。未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或者响应不规范,内容不完整,表述含糊不清、不确切、有歧义,可视为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伪造、变造证明材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5.必自网站上 发出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和安装调试。
6.保证对本项目必将按照不低于采购人项目采购需求的标准来确认、签订合同、供货、安装调试和提供相关服务等;未能履行所保证之承诺的,将自愿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7.所提供的货物设备必是原厂正货且原厂原装,并由原厂家直接发货到采购单位;用户名上必有采购单位的名称;货物设备到达采购单位时,必配有相应的工作人员协助采购单位安装调试,否则采购单位可以拒绝收货验货并且追究相关责任和要求赔偿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无论何种原因,未能按时按承诺履行项目报价响应条款、内容的,或者提出放弃成交、更改报价等影响项目的采购实施或工作进度的情况的,其产生的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必将承担;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再与采购单位谈判或者因弄虚作假等造成耽误时间、影响项目采购实施的必将承担相关责任和赔偿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并向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投诉。
- 一、对供应商的商务要求:
- 本项目合同附件: GZIT2013-XJ005834-HT(请点击打开浏览) 。
- 有关此次竞价项目之事宜,可通过系统或者以书面(加盖公章)、传真(加盖公章)形式向招投标中心查询、反映、确认(通过电话等其他形式查询、反映、确认之事项无效)。
-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
- 传真:
- Email:gztender@gz.gov.cn
- 联系人:付天宇
- 联系电话:38825565
- 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
-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30时-5:00时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