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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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944.67万元,与2014年上半年同期相比下降4,212.48万元,下降幅度约为30%,收入规模萎缩较为严重,2015年全年面临的经营形势非常严峻。其中实现产品收入8,776.76万元,与2014年上半年相比下降约33%。报告期产品销售毛利率为29.6%,去年同期产品毛利率为28.8%,产品毛利率基本保持稳定并且略有上升。上半年实现配件和维修收入 834.96 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52.71 万元,其中配件收入增长166.43 万元,维修收入下降 113.72 万元,维修收入下降受偶然性因素影响,预计全年收入会超过去年。上半年对外承担机加工业务收入 255.73 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43.53 万元。此外,上半年实现厂房出租收入77.23万元。

事业部机制通过一年多的运行,在提升事业部内部协调效率的同时,在销售环节也暴露出不少问题。由于销售收入整体水平下降,现行事业部规模难以实现“经济”运行的问题凸显严重。公司组织架构是否需要根据公司的内部条件以及外部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进行调整,需要进行慎重评估。

公司上半年发生销售费用1,310.24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479.38万元,下降幅度接近收入水平下降的幅度,公司上半年发生管理费用1,890.9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10万元。两项费用基本上控制在正常水平。

在满足公司日常运营需要并保证资金**的前提下,公司积极开展理财活动,上半年实现理财净收入269.2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92.59万元。

公司严格控制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和库存积压风险,在外部资金环境持续紧张的情况下,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比年初下降1,063.80万元,但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仍有9,622万元,其中账龄超过2年的客户欠款仍有1,693万元,公司客户欠款回收压力仍然很大。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9,639.25万元,与年初相比略有下降。存货中原材料和在制品规模下降,说明生产组织效率有效提升,但由于客户推迟提货导致成品规模从年初的4,158万元上升到4,756万元,公司将高度关注库存成品积压风险。

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利润-35.4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22.18万元。上半年实现净利润229.4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414.32万元,下降幅度为64.36%。

总体来看,公司收入规模和盈利水平的大幅下降除与外部环境高度相关外,与公司内部管理也有一定关系。公司于2014年10月22日启动的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在重组参与各方的努力下正在按照证监会发布的相关规则有序推进。公司董事会将积极推动重组进程,控制重组对公司日常经营的负面影响,努力保持公司稳健运行。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胜军

2015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法因数控 公告编号:〔2015〕053号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8月13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7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会议参加人。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表决的董事8人,公司部分监事及**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胜军先生召集、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发布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法因数控 公告编号:〔2015〕055号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7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5年8月13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萍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体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经全体监事认真核查认为:(1)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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