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多部门联动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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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业报记者 李淑梅

11月22日,中国工业报记者参加了辽宁省沈阳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的“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系列新闻发布会的首场发布会———“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来自沈阳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局、市工商局、市外经贸局、市金融办、市服务业委、市建委、市人社局、市法制办以及和平区的新闻发言人均对这一主题进行了新闻发布。

行政审批办结时限不超国家规定的40%

沈阳市发改委将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使沈阳的营商环境能够达到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排名前50名经济体的水平,以此构筑起沈阳振兴发展的新优势,为沈阳争当新一轮振兴发展的排头兵、2020年建成**实现东北振兴发展的中心城市,以及2030年建成东北亚地区重要的国际中心城市,奠定坚实基础和提供重要保障。

在落实“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条龙服务”方面,市发改委要求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原则上不超过国家规定办结时限的40%。此外,在打造诚信规范的市场环境方面,凡是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一律允许各类市场主体进入;凡是已向外资开放或承诺开放的领域,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凡是影响民间资本公开进入和竞争的各种障碍,一律予以**。

   行政审批事项缩减18%

据了解,目前沈阳市行政审批事项已由原来的666项减少至548项,削减幅度达18%。在此基础上,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在沈阳市保留的548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中,有475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审批局294项、平台181项),73项进入各专项中心集中办理,项目集中办理率达到了100%。

此外,按照“流程**、时限*短”的要求,沈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还对保留的审批要件、依据、时限进行了梳理,全市审批要件削减幅度达31%,审批时限削减幅度达35%。

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沈阳市工商局将实行众创空间等区域内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备案制。对设在众创空间、产业园区、创业基地和孵化基地等区域内的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由审查制改为备案制,不再审查房屋产权证明,由园区管委会出具证明文件备案即可。

此外,还将实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即时登记。对无需前置审批事项的,只需提供身份证件、住所(经营场所)证明文件,口述登记事项,即可办照,实现“口头申报、现场发照”。

在强化企业信用监管方面,沈阳市工商局将加快推进政府各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工作,建立健全并公开“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库”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库”,实现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联合惩戒,形成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

基础建设被纳入重点工作

未来沈阳市建委将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将沈阳融入“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助力走出去企业提高应对国际市场变化的能力,规避投资贸易风险,促进沈阳经济区城市之间协同发展,建设一小时交通圈,重点实施沈康高速三环连接线、西部出海铁路、京沈客专、铁岭-沈阳-营口通海城际铁路建设;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不断增强城市基础设施承载能力。

此外,市建委还将重点抓好棚户区改造、暖房工程、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建住宅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方便市民交通出行,推进交通系统建设,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实施城市“三网”改造等项目建设。

未经批准不得开展执法检查

近年来,沈阳市法制办始终把优化经济发展法治环境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

未来,沈阳市法制办将围绕促进老工业基地结构性转变、促进产业多元化发展、建立自贸试验区等方面开展立法探索,积极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对经过实践检验证明行之有效的政策和制度及时上升为地方法规或规章。

此外,市政府法制办还将进一步推行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行政检查批准、登记、报告制度,执法检查公示制度,做到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得开展执法检查。与此同时,完善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执法程序,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避免执法随意性。在此基础上,市政府法制办还将推进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制度建设,将涉企一般程序行政处罚100%纳入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范围。

中国工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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